学费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5 06:24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31-88117897
  • 学校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祝甸农干院路866号

2021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学校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及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普通本、专科艺术类专业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统一核定的标准。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获批公费农科生招生定点院校

公费农科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学生毕业后到志愿地市定向就业。凡热爱“三农”事业,毕业后志愿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公费农科生。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1、助学贷款。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可申请每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
2、奖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3000元/年、4000元/年三档)。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