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2019年春季本科招生计划以当年天津市教委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关于调整民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3]449号)文件规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8000元/生·年,产品设计专业22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当年新生报到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