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津价费[2007]第194号文件):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两个专业学费5500元/生.学年,其它专业学费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均为700元/生.学年。
2.新生缴纳学费请登录学院主页(http://www.***/main/)点击右下角“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登录界面左侧有使用说明,登录用户名为考生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字母大写)。于10月1日至10月12日之间登录系统后按说明操作,通过支付宝、微信缴纳住宿费、学费(已在生源地办理贷款的学生暂不缴纳住宿费和学费),入学后学院统一提供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收费专用票证。
A、河北省、甘肃省提前批次录取的新生不要办理生源地贷款,将住宿费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
B、确认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暂不缴纳学费、住宿费。注意:1)生源地贷款只能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如贷款不足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到校应补足剩余部分。2)如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总额,学校只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剩余的钱仍在学生的支付宝账户中,学生自己可从支付宝中提现,操作方法请自行查询支付宝官方说明。(3)贷款学生需补足的费用,报到时请到学院资助中心核实,将剩余部分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
办理程序:首先学生凭当地基层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是挂靠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或教育委员会),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受申请后与当地生源地信用贷款经办银行一起办理,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经办银行直接将贷款划拨到学生就读学院账户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六)减――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极度困难、无力缴纳学费并且积极进取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七)缓――学费缓交
家庭经济暂时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缓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