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三条 各专业收费严格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11000元/学年,智能交通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焊接技术、交通运营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统计与会计核算、市场营销专业学费9800元/学年;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9600元/学年。学院与多家企业合作办学,组建订单班。企业招聘时,凡自愿参加招聘并进入订单班学习的学生,除学费外,对经市教委审核的项目,根据进入订单班学习时间及订单班类型额外收取技能培训费,学生自愿选择应聘企业和进入订单班学习。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元/学年(六人间)或1200元/学年(四人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十五条按国家对大学生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金平均3300元/学年(如有变化,以国家实际下达标准为准),学院还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及新生“筑梦金”。
第十六条按国家相关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高限额为8000元/学年。学院金设有勤工、新生经济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