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2 04:22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 0595-28005704
  •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2021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四、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文核定,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1.设立学业奖学金。学院每学期开展学业奖学金评比,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一等1000元/人·学期、二等600元/人·学期、三等300元/人·学期。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评审国家金。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国家金,其中:一档金4500元/学年·人,二档金2800元/学年·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院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补助。同时,学院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审获评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落实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文件),贷款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至10月,新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根据贷款银行规定执行)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

2020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章程

四、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文核定,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1.奖学金。学院每学期进行一次奖学金评比,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物质奖励。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1000元/人·学期;二等600元/人·学期;三等300元/人·学期。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金。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金,其中:特困生4500元/学年·人,贫困生2800元/学年·人,特殊困难学生学院给予特殊困难补助。同时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时间是每年7月份至10月份,新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本表将与入学通知书同时寄达,也可上网下载)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见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或《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

2020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四、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文核定,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1.设立学业奖学金。学院每学期开展学业奖学金评比,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一等1000元/人·学期、二等600元/人·学期、三等300元/人·学期。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评审国家金。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国家金,其中:一档金4500元/学年·人,二档金2800元/学年·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院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补助。同时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落实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长不超过20年。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时间是每年7月至10月,新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与入学通知书同时寄达,也可上网下载)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见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或《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
四、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文核定,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1.设立学业奖学金。学院每学期开展学业奖学金评比,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一等1000元/人·学期、二等600元/人·学期、三等300元/人·学期。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评审国家金。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国家金,其中:一档金4500元/学年·人,二档金2800元/学年·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院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补助。同时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落实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长不超过20年。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时间是每年7月至10月,新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与入学通知书同时寄达,也可上网下载)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见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或《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

2019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五、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退费办法参照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2019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四、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文核定,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05]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1.奖学金。学院每学期进行一次奖学金评比,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物质奖励。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1000元/人·学期;二等600元/人·学期;三等300元/人·学期。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金。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金,其中:特困生4000元/学年·人,贫困生2500元/学年·人,特殊困难学生学院给予特殊困难补助。同时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时间是每年7月份至10月份,新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本表将与入学通知书同时寄达,也可上网下载)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见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或《2019级新生入学须知》。

2018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四、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文核定,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费[2013]91号文核定,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参照闽价费[2005]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1.奖学金。本院每学期进行一次奖学金评比,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物质奖励。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1000元/人·学期;二等600元/人·学期;三等300元/人·学期。
2.金。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金,其中:特困生4000元/学年·人,贫困生2500元/学年·人,特殊困难学生学院给予特殊困难补助。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时间是每年7月份到10月份,新生办理时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学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本表将与入学通知书同时寄达,也可上网下载)到各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见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或《2018级新生入学须知》。

2014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学院福建省代码4003、4004)

注:1、本计划尚需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才能生效。2、中外合作”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15000元,其余专业学费6000元。3、五年制高职各地市招生计划尚需省教育厅、各地市教育局批准才能生效,学生前三年在南安职业中专学校学习,后两年转入我院学习。

2014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拟招生计划

2014年五年制高职,学院将继续与福建省南安职业中专学校联办,拟招收供用电技术、农村电气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三个专业,各50人。考生可参加全省各地市组织的中考后填报我校志愿。录取学生前三年在南安职业中专学校就读,纳入中等职业教育统计范围,可免学费;后两年在我院就读,纳入高等职业教育统计范围。

2014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五、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参照闽价[2005]费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2013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专招生计划

3、学制均为三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人,其余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人。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