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本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5]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本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普通类理科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普通类其他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及学前教育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2000元/生·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