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试点招生简章

奖助体系: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可到当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贷款6000-8000元/年;在校期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2300-4300元/年;同时学院内还设有勤工俭学岗位,保证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每生每年有不高于8000元的学费补偿,退役士兵每生每年有不高于8000元的教育资助,直招士官每生每年有不高于8000元资助。

2021年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奖助体系: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可到当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贷款6000-8000元/年;在校期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2300-4300元/年;同时学院内还设有勤工俭学岗位,保证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每生每年有不高于8000元的学费补偿,退役士兵每生每年有不高于8000元的教育资助,直招士官每生每年有不高于8000元资助。
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2000元/年。

2020年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生简章

奖助体系完善: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可到当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贷款6000-8000元/年;在校期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2300-4300元/年;同时学院内还设有勤工俭学岗位,保证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每生每年有不高于8000元的学费补偿,退役士兵每生每年有不高于8000元的教育资助,直招士官每生每年有不高于8000元资助。
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有2000元/年的学费补助。

2020年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奖助体系完善: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可到当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贷款6000-8000元/年;在校期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2300-4300元/年;同时学院内还设有勤工俭学岗位,保证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每生每年有不高于8000元的学费补偿,退役士兵每生每年有不高于8000元的教育资助,直招士官每生每年有不高于8000元资助。
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有2000元/年的学费补助。

2019年桂林山水职业学院高职扩招简章

奖助体系完善:被我院正式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下简称“四类人员”)与我院在校生同等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当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贷款6000-8000元/年,在校期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2300-4300元/年;同时学院内还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寒暑假统一安排实习,保证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其中退役军人享有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教育资助,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有2000元/年的学费补助。

2019年桂林山水职业学院资助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2019年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助政策

(二)资助标准: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获得补偿学费和国家贷款的金额本专科学生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贷款低于8000元(本专科)或12000元(研究生)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贷款高于8000元(本专科)或12000元(研究生)的,按照每年8000元(本专科)或12000元(研究生)的金额实行补偿。

2018年桂林山水职业学院资助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4.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
1).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决定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达到3年(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贷款代偿。
5.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
1).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印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决定自2009年起,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中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除外),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贷款代偿。

2014年桂林山水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简章

四人间:1000元/年/人 六人间:800元/年/人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