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政策
(一)学费:普通专业3500元/年.人,艺术专业7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1000元/年.人—1200元/年.人(有独立卫生间)。
(三)预收费:书费500元/人(按学年预缴,毕业后按实际领用书款结算)。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四)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学期.生,二等奖500元/学期.生,三等奖400元/学期.生;
(五)学院励志奖学金:1000元/年.人。
(二)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贷款补偿,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退役后考入我院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当年考入我校后去服兵役的新生,须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可申请学费资助。学院设立国防奖学金,应征地为学校,入伍3个月后未被退兵,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在校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退役士兵复学、入学享受国家金,资助标准以当年财政拨款标准为准。
(三)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