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收费情况:学院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费。
1.收费标准:
2.学院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赣财非税(2018)12号),高校学杂费收入直接缴入国库。现我院按省财政厅要求实行高校教育缴费平台收缴学杂费。缴费见学生缴费操作手册。
4.按国家学生军训管理有关规定,为端正军纪军容,新生军训时需统一着装。军训服装费用在军训前按54元/套招标价统一购买。
5.学生商业平安保险30元/年,入学后自愿购买。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贷款。该项贷款为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4.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将通过学生注册的支付宝直接转入学生所在高校的专用账户,学生在收到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后,自行通过支付宝赣服通缴纳学费。农信社贷款资金将直接打入该生的贷款银行账户,学生在获得贷款金额后,自行通过支付宝赣服通缴纳学费。)
5.如遇贷款困难,而学生当年缴纳学费存在不可抗拒因素,学生本人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到校报到后,向所在系的辅导员或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综合科、收费中心:0791-8395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