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1、学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有关规定我校实施自主定价,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1)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1800元人民币:
(2)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3800元人民币:
(3)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每学年学费为36000元人民币
(4)下列专科专业每学年学费为11800元人民币:
2、住宿费:一学年1400元/人(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
3、其他相关费用按照物价局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4、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费394号)的规定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