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十九、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晋教计财[2000]30号)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5500元/学年;非艺术类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4500元/学年、其它专业4000元/学年。公寓管理费依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规定,按学生住宿公寓的类别标准进行收费,标准分别为400元/学年、600元/学年和800元/学年。
二十、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有1、《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2、《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3、《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4、《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金管理办法》;5、《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细则》。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贷款”、“勤工”、奖金等形式获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