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于2019年11月4日—8日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和收费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
1、校企奖金:奖学金3000-8000元/生、金7200元/生。
2、国家奖学金:5000-8000元/年/生
3、国家金:用于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000—4000元/生.年。
4、退役军人可以按《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申请学费资助。
5、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学费依据相关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支出。
6、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学费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