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按照国家和云南省各项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建立了一套以奖、助、贷、补、勤和绿色通道为主的奖助体系。现有各类奖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丽江市政府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校国防教育励志奖学金等十余项,奖助金额在800-8000元/生/年不等,具体标准可在我校招生简章或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询。
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的新生,可在入学前按照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自行申请高不超过8000元/生/年的生源地信用贷款;学校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困难学生给与一定的困难补助;同时提供各类校内勤工岗位,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一定工作报酬;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并保障通畅运作,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生源地贷款回执、贫困生证明等先办理入学手续。
此外,我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及毕业生、直招士官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生源地信用贷款可申请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本科生高可申请四年;我校退役复学在校生及退役后入学的新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金额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本科生高可申请四年;我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到云南省25个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生源地信用贷款可申请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本科生高可申请四年,连续三年审核合格的学生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