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费、奖助等政策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第十七条 2021年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推免生,一般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特别优秀的推免生(来自原“985工程”高校推免生或来自原“211工程”高校、推荐环节综合成绩排名前1%的推免生)可直接获得硕士特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第二、三学年可根据相关实施细则申请学业奖学金。
第十八条 2021年我校录取的直博生,除同等享有博士研究生的奖金之外,学校单独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额度为每生30000元,在新生入学并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放。
第十九条 2021年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国家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学年,博士生12000元/生/学年。推免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还可根据相关奖助金实施细则申请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专项科研创新基金、“三助”岗位金、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