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学制4年。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卓越警务人才为目标,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增强学生就业、职业适应能力,努力培养优良学风,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获得毕业资格,颁发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设辅修专业,免收学费。完成辅修专业规定学分者,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学校面向所有专业选送品学兼优学生赴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第二校园”学习。
学生入学后,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警务化管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着制式服装,实行奖学金制度,学杂费、住宿费等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生毕业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录用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情况以及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与程序,择优录用为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