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2 17:02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71-86929124
  • 学校地址:下沙高教园学林街583号

2021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实行国家贷款、勤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2021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1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院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2020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普通招生章程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实行国家贷款、勤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2020届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毕业生离校须知

5.学费、住宿费及公寓相关欠费清缴
请毕业生于6月18日前到卡务中心结清学费、住宿费及公寓相关欠费,办理相应手续。

2020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升本计划”招生简章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0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院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2019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章程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贷款、勤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2019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毕业生离校须知

5.学费、住宿费及公寓相关欠费清缴:
请毕业生于6月12日前到卡务中心结清学费、住宿费及公寓相关欠费,办理相应手续。

2019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18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院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2018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毕业生离校须知

5.学费、住宿费及公寓相关欠费清缴:
请毕业生于6月20日前到卡务中心结清学费、住宿费及公寓相关欠费,办理相应手续。

2017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