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学杂费确认学位(住宿费)
请于3个工作日内(以取得录取通知书日期计起,逾期取消学位),凭录取通知书持银行卡(须有“银联”标识的储蓄卡或信用卡)到学院收费处刷卡缴费,缴费后取回POS机打印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第一联,此为财政收费票据,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二、收费标准
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之一的学生,高可享受免交三年学费:①、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②、城市涉农专业学生;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二)国际合作班培训费收费标准(单位:元/学期)
(三)企业合作班培训费收费标准(单位:元/年)
注:1、需要申请享受国家免学费的同学还需携带以下资料:①广东省外农村(含县镇)户籍同学如户口本无法清晰辨别户口性质建议出具农村/县镇户籍证明(需公安部门出具)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②曾经在中职学校或技工院校就读的同学需提供已享受免学费证明或未享受免学费证明(累计享受免学费年限小于3年方可申请);③城市户籍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需出具困难证明(需镇级或以上人民政府、镇级或以上扶贫办、民政局等镇级或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