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按年收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按学期缴纳学费:在享受国家学费减免的同时,我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金2000元/学年。
(2)-学生报读我校时按照规定办理国家减免学费手续,高耗材专业政府补贴4000元/学年,低耗材专业,政府补贴3300元/学年。以上第一栏学费是享受免学费政策需交费不享受免学费政策需交
费,按照第一栏学费标准收费。
(3)住宿费:1200元/学年,教材费:500元/学年,此两项费用皆由企业基金赞助,读满一年免收,中途辍学者需补缴相应住宿费及教材费。
(4)其他代收费说明:军训服费65元(一套),校服费250元(冬装!套,夏装2套),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国家公布的标准收费。京任相关专业学生须进行入学体检,体分费自理,
(5)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班招生对象为广东户籍或者符合省内各地“中内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该班学生前三年在我校就读,后两年通过们段考核后继续升学到对口高职院校,第四、五年学费参照对口高职院校当年的业标准。
1036号、《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金政策的补助通知》粤财教[2013]311号规定:所有农村户口(含县镇)学生、城市困难学生可享受减免学费资助,但同一学生累计资助不得超过三年。
(六)其他代收费依据及退费说明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8]181号)》的规定执行。1、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实际在校时间扣减后退费。清退标准=每年全额学费、住宿费标准二10个月x(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注:开学时间从正式上课(含军训)之日计起。)2、教材费:一经订购后不退教材费。3、医保费:医保费上缴医保局后不能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