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生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5.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 9 号) 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不得提前招生, 不得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提前收费预定生源或作出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许诺等.严禁恶性抢夺生源,严禁相互诋毁.严禁擅自 招收任何形式的 "预科生 ",不得利诱学生 "先上车后买票 ". 招生工作人员出现违规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厉追 责问责.二是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 虚作假。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 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 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