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的次数,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 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金。
九、学费标准
(一)学费: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政策按四川省相关文件执行。
(二)住宿费:
900-12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根据在校集中学习住宿时长按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