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3〕1号)的规定,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金。西安市周至县等陕西省集中43个连片特殊贫困县农村学生全部纳入金资助范围,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每生每年申请一次,每年可享受2000元的国家金。
二、国家免学费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3〕1号)的规定,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根据就读专业不同每生每年可享受2000元或2600元学费减免。
申请“国家免学费”资料:
1、填写国家免学费申请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