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学费政策:自2013年秋季起,我市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免学费范围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确定,给予每生每年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