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5500元/年·生,住宿费南校区750元/年·生,北校区、东校区650元/年·生。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2500元/年-35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6000元/年。
2.院级奖学金:3000元/年。
3.院级金:800元/年。
国家级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
省部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英语六级奖励1000元,英语四级奖励500元。
第二十二条 勤工: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补助200元-400元/月。
第二十三条 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