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助渠道多收费少
1.我院学生可按照财政部财教【2009】442号文件规定享受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
2.据国务院文件规定,我院全日制在校农村和县镇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金3000~6000元/人。2010年我院有15000余名学生已受到国家金资助。
4.我院是雨露计划指定培训基地,根据新乡市扶贫办、财政局、新扶贫办【2011】29号文件规定招收全市贫困村中农民和非贫困村中1500元以下低收入贫困人口就读,在享受每年1500元国家金的基础上,另外补助1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