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04]28号)中明确指出:技师学院在招生、学历、升学、收费等相关政策方面依法享受同类、同等院校的同等待遇,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本科生待遇。
问四:各专业如何收费?
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三年共免除学费5500元/年,前两年每年免除2200元/人,第三年免除1100元/人。
书籍费:按学年预收400元,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实习材料费:根据专业不同分别为400-800元/学年;住宿费:根据专业不同分别为400-1200元/学年;凡兼报大专的需缴纳报名考试预收费100元。
(1)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2000元/年的中职国家金。
(2)高职、高级工阶段(高职、高级工的四、五年级)和技师阶段(技师四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平均3000元/年的国家金。
(3)高职五年级、高级工四、五年级和技师四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可享受5000元/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4)学校对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之外的低保、特困家庭学生进行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