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免学费、金及奖学金政策
1、根据四川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相关文件精神,凡就读我校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全额免除中专学费,根据学制高可免除三年。
2、对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户籍属“连片特困地区”及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库区移民家庭子女、扶贫异地安置家庭子女、退伍士兵、孤残学生),按一定比例享受国家金,标准每年1500元(资助两年),以生活费的形式发放10个月,每月150元,根据学制,每生多可享受3000元。
3、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技能及校园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采用联合办学、分段培养的方式完成五年制专科教育:前三年(中专学籍阶段)学生在我校就读,免交学费;后两年(大专学籍阶段)学生在联办高职院校就读,学费按普通大专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