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各级领导关怀下,将我校作为第一批免费师范生培养基地,今年我校将继续承担自治区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免费师范生在自治区特殊政策支持下,签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带国家编制分配工作,定向就业地(州)基层中小学就业,服务期限少5年。“免费师范生”计划以2014年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民考民学生在校共学习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其余三年为专业课学习,第一年预科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如有变化以2014年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1.学校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学校实际降低1000元/学年,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果有变化,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被录取到我校“免费师范生”专业学生将享受国家政策免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被录取到我校“高层次双语翻译人才”专业学生将享受自治区政策免交学费。如有变化以2014年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民考民学生在校共学习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其余三年为专业课学习,第一年预科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如有变化以2014年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