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我校录取的农村县镇及城市困难家庭的学生,初中生前两年、高中生第一年可享受1500元/年的国家金。
2、被我校录取的南疆三地州农村户籍的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其他西部地区农村家庭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25%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
3、入学第一年免费为所有学生投保(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55元/年),为学生健康成长投入一份保障。
⑴学费2200元/年;⑵住宿费400元/年;⑶预收书费200元;⑷行李费200元(自带免交);⑸体检费20元;⑹落户费4元。
学费收取办法
(1) 新生报到后,到学校财务室交纳学费及其它费用,学费按学年收取。
(2) 联合办学的班级第一年学费按我校标准收取;第二年学费根据专业由联合办学学校按规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