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向考生及家长承诺:安置单位完全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对于月收入低于1300元以下的单位不安置;单位不正规不安置;单位不稳定不安置;单位用人机制不完善不安置;外资企业没有五保险(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生育)的不安置。考生入学时可与我校签订安置就业协议书,如未按协议安置,学校退还学生三年全部学费。
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高职大专将招收畜牧兽医、园林园艺、机电一体化、计算机信息管理、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文秘、旅游等专业专科学生。凡本校中专学生或社会人员经过进入大专学习,在读专科的同时,可以对接读本科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西南大学、文理学院颁发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全国承认通用文凭)。享受大专或本科专业的同等待遇。大专阶段的学费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在农校依然可以圆你大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