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学费政策。对一、二、三年级经全日制学籍注册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金政策。对一、二年级经全日制学籍注册的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连片特困地区学生(不含县城)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补助。
1.采取非全日制学制教育的“工学一体”学员,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给予学员3000元一次性补助。通过企业补助、个人分担的方式筹集“工学一体”学费,企业在劳动者毕业时给予个人一定比例的学费补偿;员工在学校学习期间,企业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补助。
2.符合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按民政部门规定程序报名参加全日制学制教育的免除学费,并按学年给予生活、交通补助。
3.对在我省技工院校接受全日制学制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交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