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户籍、广东"双转移”学生(双转移区域: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梅州市、惠州市、云浮市、茂名市、阳江市、湛江市、肇庆市、河源市、清远市、韶关市)、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港、澳、台胞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免学费资助1750元/学期,共3年(6个学期),合计:10500元。
★依据国家当年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两年共4000元的”国家金”(2000元/年)。★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高奖励金额1500元/学期。
3.报名时需缴交1000元学费(开学后未入读的可全额退还)。
2.学生已缴费注册但未入读的,学校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
3.学生在校提前结业、经批准转学、退学等情况的,所缴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
清退标准=每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10个月x(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4.私自离校和因自身原因按规定被学校开除学籍或因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学习的,所缴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