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学业和就业的岗位要求。有以下情况者不要报读:⑴色弱、色盲、屈光不正(单眼镜片度数达800度)、听力障碍、嗅觉迟钝或丧失、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因耳鼻喉科疾病而妨碍发声;⑵急性传染病、严重器质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六)收费
按粤价[2008]150号的收费文件执行(三二分段试点班高职段收费按对接高职院校收费规定执行)(七)免学费、国家金及国家奖学金
按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免学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金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可按政策申请享受免学费及金资助;自2019年起,中央财政出资设立中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