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措施:立足沿海(钦州、北海、防城港)、面向广西、辐射广东;待遇优厚有保障,实习期月收入900元以上,实习期满月收入1200元以上,保证100%就业。
新生收费标准及奖励措施
1、8月15日前报名且预交一学期学杂费的发给奖学金500元。8月15日后交费的发给学金300元。
2、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每学期收学费1040元、公寓式宿舍收费175元(非公寓式宿舍收费100元)、代收书费100元(多还少补)。学校中途不加收任何费用。
3、在校学习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年可获得国家金1500元。同时,属库区移民家庭子女和国办福利院大龄孤儿、扶贫异地安置人员家庭子女、城镇低保人员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家庭子女、退伍士兵等情况的学生可获学费资助,学校还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