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广州市技师学院
  • 更新日期:2025-05-11 15:01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重点技工学校
  • 联系方式:020-36855559,020-36855558
  •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东168号

2020年广东省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解读

①凡是学生属于这个分布表地域范围内的,无论是何种户口性质,无论户口簿上是否有写明“XX县”的,都可享受免学费待遇;
②如果超出“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金区域分布表”范围或没有注明“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也没有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显示地址为“XX县”的“居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省内户籍学生,一律不享受免学费待遇;
3.免学费项目
免费项目:学费(学费和实习实验费),其他费用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免学费资格审核程序
1)在每学年注册时,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当年9月15日前向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有效《户口簿》及相关证明、证件。
(2)学校对初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免费对象暂免收学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1月20日前将免学费核准情况报市财政部门。各级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准情况告知各学校,学校据此通知向未通过审核的学生补收学费。
(3)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收到学校通知后,如在当年9月15日前未提出免学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学年享受免学费资格,不享受当年免学费,可待下一学年再按规定申请,但不能追溯待遇。
(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10%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参照免学费相关规定。
(三)金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

2020年广州市技师学院招生简章(图文版)

根据穗财教[2013]289号文件精神免学费三年
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免高级技工学校三年学费(按入读时现行有效的政策与法律法规执行)。

2019年广州市技师学院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解读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财教289)》文件精神,我校给予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资助待遇 。现对有关国家免学费政策和金政策的解读如下:
一、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一)免学费对象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公办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含“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费对象为同时具有以下第1、2项条件及具有第3、4、5至少一项条件的学生:
1.县镇非农学生分为两类:一是界定为农村户籍但目前未享受国家金的林民、渔民、农民、牧民的学生;二是为非地级以上市中心辖区户籍的学生,即是凡是学生属于这个分布表地域范围内的,无论是何种户口性质,无论户口簿上是否有写明“XX县”的,都可享受免学费待遇;
2.如果超出“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金区域分布表”范围或没有注明“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也没有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显示地址为“XX县”的“居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省内户籍学生,一律不享受免学费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财教289)》文件精神,明确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申请范围,并在资助名单汇总表中进行标识。本年度技工院校城市扶持专业目录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中等职业教育城市扶持专业目录的通知》(穗发改社〔2014〕7号)中明确的“老年服务与管理”和“工艺美术(岭南文化艺术)”两个专业名称为准。已向我局提前进行招生专业报备而招收的城市扶持专业学生方可纳入,未经专业报备招收的学生不得纳入此类申报范围。
(二)免学费项目
免费项目:学费(学费和实习实验费),其他费用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免学费资格审核程序
(1)在每学年注册时,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当年9月15日前向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有效《户口簿》及相关证明、证件。
2、学校对初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免费对象暂免收学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1月20日前将免学费核准情况报市财政部门。各级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准情况告知各学校,学校据此通知向未通过审核的学生补收学费。
3、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收到学校通知后,如在当年9月15日前未提出免学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学年享受免学费资格,不享受当年免学费,可待下一学年再按规定申请,但不能追溯待遇。
(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10%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参照免学费相关规定。
(三)金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

2019年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解读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财教289)》文件精神,我校给予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资助待遇。现对有关国家免学费政策和金政策的解读如下:
一、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一)免学费对象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公办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含“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费对象为同时具有以下第1、2项条件及具有第3、4、5至少一项条件的学生:
1.县镇非农学生分为两类:一是界定为农村户籍但目前未享受国家金的林民、渔民、农民、牧民的学生;二是为非地级以上市中心辖区户籍的学生,即是凡是学生属于这个分布表地域范围内的,无论是何种户口性质,无论户口簿上是否有写明“XX县”的,都可享受免学费待遇;
2.如果超出“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金区域分布表”范围或没有注明“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也没有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显示地址为“XX县”的“居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省内户籍学生,一律不享受免学费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财教289)》文件精神,明确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申请范围,并在资助名单汇总表中进行标识。本年度技工院校城市扶持专业目录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中等职业教育城市扶持专业目录的通知》(穗发改社〔2014〕7号)中明确的“老年服务与管理”和“工艺美术(岭南文化艺术)”两个专业名称为准。已向我局提前进行招生专业报备而招收的城市扶持专业学生方可纳入,未经专业报备招收的学生不得纳入此类申报范围。
(二)免学费项目
免费项目:学费(学费和实习实验费),其他费用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免学费资格审核程序
(1)在每学年注册时,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当年9月15日前向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有效《户口簿》及相关证明、证件。
2、学校对初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免费对象暂免收学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1月20日前将免学费核准情况报市财政部门。各级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准情况告知各学校,学校据此通知向未通过审核的学生补收学费。
3、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收到学校通知后,如在当年9月15日前未提出免学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学年享受免学费资格,不享受当年免学费,可待下一学年再按规定申请,但不能追溯待遇。
(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10%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参照免学费相关规定。
(三)金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

2018年广州市技师学院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解读

2018年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金政策的解读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财教289)》文件精神,我校给予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资助待遇。现对有关国家免学费政策和金政策的解读如下:
一、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一)免学费对象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公办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含“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费对象为同时具有以下第1、2项条件及具有第3、4、5至少一项条件的学生:
1.县镇非农学生分为两类:一是界定为农村户籍但目前未享受国家金的林民、渔民、农民、牧民的学生;二是为非地级以上市中心辖区户籍的学生,即是凡是学生属于这个分布表地域范围内的,无论是何种户口性质,无论户口簿上是否有写明“XX县”的,都可享受免学费待遇;
2.如果超出“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金区域分布表”范围或没有注明“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也没有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显示地址为“XX县”的“居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省内户籍学生,一律不享受免学费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财教289)》文件精神,明确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申请范围,并在资助名单汇总表中进行标识。本年度技工院校城市扶持专业目录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中等职业教育城市扶持专业目录的通知》(穗发改社〔2014〕7号)中明确的“老年服务与管理”和“工艺美术(岭南文化艺术)”两个专业名称为准。已向我局提前进行招生专业报备而招收的城市扶持专业学生方可纳入,未经专业报备招收的学生不得纳入此类申报范围。
②如未能提供以上九证提供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存折或者近一年低保金的银行流水单(具有“低保”标识)可先纳入免学费申报范围。由学生在当年12月30日前补交当年有效证明材料的,方可纳入“家庭经济困难”范围。
(二)免学费项目
免费项目:学费(学费和实习实验费),其他费用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免学费资格审核程序
(1)在每学年注册时,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当年10月20日前向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有效《户口簿》及相关证明、证件。
2、学校对初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免费对象暂免收学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1月20日前将免学费核准情况报市财政部门。各级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准情况告知各学校,学校据此通知向未通过审核的学生补收学费。
3、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收到学校通知后,如在当年10月20日前未提出免学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学年享受免学费资格,不享受当年免学费,可待下一学年再按规定申请,但不能追溯待遇。
(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10%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参照免学费相关规定。
(三)金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

2017年广州市技师学院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2017年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金政策的解读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财教289)》文件精神,我校给予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资助待遇。现对有关国家免学费政策和金政策的解读如下:
一、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一)免学费对象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公办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含“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费对象为同时具有以下第1、2项条件及具有第3、4、5至少一项条件的学生:
1.县镇非农学生分为两类:一是界定为农村户籍但目前未享受国家金的林民、渔民、农民、牧民的学生;二是为非地级以上市中心辖区户籍的学生,即是凡是学生属于这个分布表地域范围内的,无论是何种户口性质,无论户口簿上是否有写明“XX县”的,都可享受免学费待遇;
2.如果超出“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金区域分布表”范围或没有注明“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也没有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显示地址为“XX县”的“居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省内户籍学生,一律不享受免学费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财教289)》文件精神,明确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申请范围,并在资助名单汇总表中进行标识。本年度技工院校城市扶持专业目录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中等职业教育城市扶持专业目录的通知》(穗发改社〔2014〕7号)中明确的“老年服务与管理”和“工艺美术(岭南文化艺术)”两个专业名称为准。已向我局提前进行招生专业报备而招收的城市扶持专业学生方可纳入,未经专业报备招收的学生不得纳入此类申报范围。
②如未能提供以上九证提供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存折或者近一年低保金的银行流水单(具有“低保”标识)可先纳入免学费申报范围。由学生在当年12月30日前补交当年有效证明材料的,方可纳入“家庭经济困难”范围。
(二)免学费项目
免费项目:学费(学费和实习实验费),其他费用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免学费资格审核程序
(1)在每学年注册时,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当年10月20日前向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有效《户口簿》及相关证明、证件。
2、学校对初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免费对象暂免收学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1月20日前将免学费核准情况报市财政部门。各级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准情况告知各学校,学校据此通知向未通过审核的学生补收学费。
3、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收到学校通知后,如在当年10月20日前未提出免学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学年享受免学费资格,不享受当年免学费,可待下一学年再按规定申请,但不能追溯待遇。
(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10%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参照免学费相关规定。
(三)金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

2017年广州市技师学院招生公告(8月16日发布)

【免学费和国家金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城市户籍家庭困难学生、涉农专业的学生、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可免学费,缴纳住宿费和教材费;涉农专业及家庭困难的非涉农专业学生可享受第一、二年的国家金补贴。
方法一:现场报名缴费。请携带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农村或县镇户口的学生请带500元,交住宿费和教材费;城市户口的学生另外带1750-2200元交学费;也可以刷各类银行卡缴费。
方法二:官方微信报名缴费。关注“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微信公众号,可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清晰图片,微信缴费注册,按系统提示收费标准缴费。

2016年广州市技师学院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解读

2016年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金政策的解读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财教289)》文件精神,执行免学费。现对有关国家免学费政策和金政策的解读如下:
一、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公办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含“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费对象为同时具有以下第1、2项条件及具有第3、4、5至少一项条件的学生:
1、县镇非农学生分为两类:一是界定为农村户籍但目前未享受国家金的林民、渔民、农民、牧民的学生;二是为非地级以上市中心辖区户籍的学生,即是凡是学生属于这个分布表地域范围内的,无论是何种户口性质,无论户口簿上是否有写明“XX县”的,都可享受免学费待遇;
2、如果超出“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金区域分布表”范围或没有注明“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也没有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显示地址为“XX县”的“居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一律不享受免学费待遇;
2)如未能提供以上九证提供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存折或者近一年低保金的银行流水单(具有“低保”标识)可先纳入免学费申报范围。由学生在当年12月30日前补交当年有效证明材料的,方可纳入“家庭经济困难”范围;
(二)免学费项目
免费项目:学费(学费和实习实验费),其他费用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免学费资格审核程序
1)在每学年注册时,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当年10月20日前向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有效《户口簿》及相关证明、证件。
2.学校对初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免费对象暂免收学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1月20日前将免学费核准情况报市财政部门。各级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准情况告知各学校,学校据此通知向未通过审核的学生补收学费。
3.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收到学校通知后,如在当年10月20日前未提出免学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学年享受免学费资格,不享受当年免学费,可待下一学年再按规定申请,但不能追溯待遇。
(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10%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参照免学费相关规定。
(三)金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

2016年广州市技师学院目前可报读专业

1、凡是农村户口(含县镇户口)的学生,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准考证或学生卡或学生证或毕业证明),并携带500元交住宿费和教材费办理注册手续。
2、凡是城市户口的学生,请携带2700元来校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并办理注册手续。
1、凡是农村户口(含县镇户口)的学生,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准考证或学生卡或学生证或毕业证明),并携带500元交住宿费和教材费办理注册手续。
2、凡是城市户口的学生,请携带2700元来校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并办理注册手续。

2016年广州市技师学院级新生入学指南

7. 请新生和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免学费、医保政策,准备好申报材料,具体见免学费、医保工作流程有关要求。8. 学校于10:30在各校区召开家长会,欢迎各位参加。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广州市技师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