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五年制高职:学费前三年国家减免2200元/学年,后两年收取6200元/学/年,住宿费按上级核准标准收取,代办费按实收取。
学费减免:我校在籍学生前三年均享受国家免除学费2200元/人/年。
奖金: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品学兼优的中职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6000元/人,年四、五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金2300-4300元/人/年。
学校奖学金:学校每学期设奖学金(分三个等次)400元/人、300元/人、200元/人。
其他资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部分优秀学生,按国家政策前二年可享受金2000元/人/年。对特困生提供勤工岗位、学费缓缴、学费减免、特困补助等资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