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4 15:03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31-58755709
  • 学校地址:济南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

2021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核定的标准。学生退费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简章

六、学费:
4800元/年。学费及其他费用补助执行上级文件规定。

2019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章程

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执行。

2019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2016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报考热点问答

我校在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中央15部委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我校学生毕业时即可报考,考取后即转为政法编公务员,由国家承担学费、生活费,继续在校免费学习两年,毕业后,走向省内基层司法所工作岗位。

2015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五条学院高职(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2014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学院高职(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

2014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七条学院高职(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退学或受处分开除的学生退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2013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条学院高职(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退学或受处分开除的学生退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