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我院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各项收费均在考生被我院录取后,开学报到时,由我院财务部门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和项目收费,并出具正规收据。除此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环节、任何时间、任何机构和个人能够对考生收费。
八、任何假借我院招生人员名义“招生”、收费或承诺“包录取、包就业”的,均属虚假宣传和违规承诺。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谣言,不要轻信虚假承诺。如发现招生诈骗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举报,也可及时向我院电话咨询查实(电话027-88315667、88076070)。因轻信他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