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专、技工(初级工)入学免学费(乌鲁木齐、石河子、克拉玛依城市户口除外),新疆24个边境县学生可申请免住宿费、教材费。8人间住宿费600元/年;三年杂费共计830元,包括:床上用品245元;保险费每年50元;体检费30元;医保费三年120元;校服费140元;被褥205元(可自带);公物押金100元(毕业时如无公物损坏如数返还)等;预交一年书费160元(多退少补)。中级工、高级工鉴定费分别380元和450元。另:技工高级工学费2300元/年。
4、南疆三地州学生各专业享受免学费、住宿费、书费政策;采矿技术和煤矿技术专业学生享受免学费、住宿费和书费的政策。
5、学校国家金按学生数25%发放,标准为1500元/生/年。需提供:(1)、农村户籍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2)、县镇非农业户口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及乡级(城市为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劳动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城乡低保证或临时救济证、残疾证等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注:复印户口簿首页及学生本人所在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