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州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1.批准参加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应按照辅修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缴纳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修课费用,每学期按实际开课学分数收取,收费标准为:80元/学分,其中毕业论文(设计)50元/分。

2019年宿州学院关于学生学费缴纳相关问题的通知

一、学费缴纳与新学年学生注册与选课关联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二条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生入学注册一般在10月1日左右,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包括2019级新生)一定确保在10月1日前缴纳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以免影响注册。另外,学生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学费的,将不能进行公选课网上选课。
学生已申请贷款的,请及时将贷款回执或受理证明交由学生处,审核通过后,视同已缴纳学费。
二、学费缴纳方式
1.2019年新学年开始,学生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学校取消现场收费。

2019年宿州学院高职扩招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第四步:缴费成功后,学校会在学生报到时统一将收费票据发给学生。
方式二:现场刷卡缴费。对照收费标准,将应缴费用存入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中,于报到当日到学校缴费处进行现场刷卡缴费。提醒考生:请勿使用现金现场缴费。
1.学费、教材费等费用的缴纳与奖助勤勉补等资助政策相分离,所有学生均须先行缴纳学费、教材费等。

2019年宿州学院关于做好辅修双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1.批准参加双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应按照辅修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缴纳双学位专业的修课费用,每学期按实际开课学分数收取,收费标准为:80元/学分,其中毕业论文(设计)50元/分。

2019年宿州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学生奖金、学费减免、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咨询电话:0557-2871227、0557-3652277。

2019级宿州学院专升本新生报到须知

学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具体交费清单如下:
6.学校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采取国家奖金、学校奖金、勤工、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等资助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扶;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贷款。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7-2871227

2019年宿州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十一、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全日制专科收费标准执行。

2019年宿州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招生公告

十一、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全日制专科收费标准执行。
1.学生奖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和学校现行规定执行。
2.退役军人按《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申请学费资助,符合条件的,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2019年宿州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十二、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普通全日制在校专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1.奖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和学校现行规定执行。
2.退役军人按《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申请学费资助,符合条件的,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3.符合“农民工求学圆梦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和“村两委”学历提升计划招生对象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费减免;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鼓励企业支持员工组团带薪就读。

2019年宿州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1.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贷、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奖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现行规定执行。
2.退役军人学费由国家补偿,本人不需要缴纳学费;符合“农民工求学圆梦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和“村两委”学历提升计划招生对象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费减免;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鼓励企业支持员工组团带薪就读。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宿州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