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免学费政策
学费减免包括所有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在校学生的15%确定,政策标准为2000元/年/生,三年共6000元/生。
云南省91个连片特困县(市)农村户口的学生可享受国家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照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享受,标准为2000元/年/生,两年共4000元/生。(外省学生符合国家政策的同等享受资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提供资料),可直接享受金和免学费政策。
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6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4000元/人)。
学校励志奖学金3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