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A.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C.沈阳市政府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750元/年)
D.学校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300元/年、单项100元/年)(非贫困生)
E.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A.国家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B.生源地贷款(高8000元/年)
C.沈阳市政府金(500元/年)
E.学费减免(针对孤儿学生)
4、住宿费1000、12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