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奖、助、贷学金:我院列入广东省政府颁发奖、金学校,与公办院校一视同仁。学院设立了国家、省政府二级奖学金、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2008)196号联发文件规定,凡录取我院的学生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可享受在生源地贷款待遇,家长可在户口所在地为子女申请贷款。学院成立了勤工中心,提供勤工长期或短期岗位,帮助特困生勤工,个别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的学生,允许中途休学一年,且学院可介绍就业工作岗位,帮学生务工后,期满复学。
12、收费标准:
(1)学费按广东省有关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各招生专业均按每生每年8000元学费收取。
(2)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学院提供不同档次的房间,收费按不同档次每人每年600---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