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是教育部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主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中职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应届初中毕业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制度,为中等职业学校和学生提供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招生环境及优质服务,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和免学费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在招生工作中,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招生,乱收费;不得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坚决杜绝招生学校虚假不实宣传,有意欺骗学生的行为。加强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管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套取国家金、免学费补助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顺利进入中等职业学校,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省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体系。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金、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1)免学费政策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9+3”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1号文件),我省实行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免除省内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学费,60%以上中等职业教育一、二年级学生享受国家金。
根据贵州省“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规划,以农村贫困家庭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为对象,通过全日制教育培训,培养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中级职业技能的人才,并有组织地实现转移就业,达到提升贫困人口素质、稳定增加经济收入、带动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目的。学习期间将由“雨露计划”扶贫资金提供以下费用:考证费、教材费、卧具补助费、保险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1500元/人/年)。“雨露计划”学生将同时享受国家减免学费政策和中职学生国家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