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①凡是在我校取得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所有农村(包括县镇非农)户籍的学生及不超过在校生10%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免学费政策;②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金资助,国家连片特困区的农村(不含县城)户籍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金范围;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享受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的减免资助。④城市(设区市)非农学生学费2300元/年,住宿费35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