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免学费、助学金政策
1、免学费。根据有关政策,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对象:全国II个连片特困地区(其中,河南省有26县分别是: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鲁山县,卢氏县,南召县内乡县、镇平县、淅川县、光山县,新县、固始县、淮滨县、商城县,潢川县,新紫县,兰考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所在地区农村户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1年。
2、建档立卡户子女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1年,
3、除上述1、2项以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的比例予以资助2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