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住宿费1500元/年(空调间)。教材费代收500元/年,毕业时按实际结算后多退少补。
1.考试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号》[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外地考生可将报考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汇款到学校对公账户(户名:河源市人民政府,帐号:-02,开户行: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号及姓名,汇款后,请将汇款回执照片(或网银汇款截图)上传到报名系统,以便我校核对。学校多人统一汇款的,请将汇款回执和缴费清单传真到0762-3800006。离我校较近的考生,也可直接到我校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汇款原则上不单独开具收费票据,由市财政局统一对我校开具票据。凡是没有缴交考试费用的,不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