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农村户口(含县镇)的学生、城市户口就读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户口就读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可免除学费,除此,还可在15%的范围内参评国家金(2000元/年;共两年)。涉农专业学生及省内贫困县农村户籍的学生均可享受国家金。报读涉农专业免缴学费(涉农专业单独编班)。
七、收费标准:
1、所有农村户口(含县镇)的学生、城市户口就读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户口就读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0%的比例参评)可免除三年学费,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需缴学费。免学费学生需缴纳:书费300元/年,住宿费(含水电费)800元/年、保险费50元/年(由保险公司收取),军服费85元,床上用品232元,合计1467元。
2、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金。其中,家庭所在地为划定的全国17个特困地区县农村户口的学生,一律无条件享受;其他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按照一定的比例(15%)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
4、五年制大专、中高职对接的学生前三年按中职收费,后两年按统招大专生收费。中职期间,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可享受免学费政策。
5、非免学费生,除按规定交学费外,还需交平安保险50元/年(按年度由保险公司收取)、床上用品费232元、军训服装费85元(共计3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