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网上完成基础信息和志愿填报后,应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即每生130元。未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四)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的次数,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其它资助按《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 号)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