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zsc/)和《2021级新生入学指南》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和市级层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生源地贷款、重庆籍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地方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等;学校层面有校级奖学金、校级励志奖学金、特困学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节假日慰问等。其他层面有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部分非重庆籍建档立卡学生学费资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