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更新日期:2023-01-20 18:16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 0795-5294124
  • 学校地址:昌西校区(江西高安市大城昌西文化产业园昌西大道66号)

2020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1)秉着“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校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所有农村、县镇户籍的全日制中职阶段学生前三年均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中职阶段的城市户籍学生按10%比例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全日制中职阶段学生,前两年按15%比例享受中职金政策。
(3)根据在校期间品德表现和学业成绩,高考大专生(大二、大三时期)、五年制大专生(后一年)按比例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所有大专阶段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比例评定“国家金”(人均3300元/年);
(5)学校根据国家对贫困大学生贴息贷款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提供服务(高8000元/年);
(6)学校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按在校生人数5%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扶助,扶助金额分别为每学年2000元、1500元、1000元。学校还通过特困学生补助、校内外勤工岗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扶助。
(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专在校生、毕业生,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学生,享受入伍国家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在校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每人每年补偿不超过8000元。

2020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十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2020年新生报到须知,终以宜春市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执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如下:
第二十一条:学校有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品德表现和学业成绩,按比例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比例评定国家金,采用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的新标准。学校根据国家对贫困大学生贴息贷款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提供服务(高8000元/年)。学校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按在校生人数5%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扶助,扶助金额分别为每学年2000元、1500元、1000元。
第二十二条:所有农村、县镇户籍的全日制中职阶段学生,在前三年均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中职阶段的城市户籍学生按10%比例在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

2020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考生问答

答:1.考生到所报院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时,按照学校的规定缴纳报考费,我校现场确认时按10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2.录取的考生缴纳学费与统考招收的学生标准一致。
收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按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我校具体收费标准请看招生简章。

2019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四、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收费标准
按要求落实相关奖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生源地信用贷款等资助,其中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2019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人员专项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四、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收费标准
按要求落实相关奖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生源地信用贷款等资助,其中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2019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7月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三、高职扩招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收费标准

2019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十条:收费标准:艺术类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2019年新生报到须知。终以宜春市物价局、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2019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十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2019年新生报到须知。终以宜春市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所有农村、县镇户籍的全日制中职阶段学生,在前三年均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中职阶段的城市户籍学生按10%比例在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

2019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学校主要根据“帮困”与“育人成才”相结合原则,由学工、财务等部门提供相关服务,视具体情况实施奖、助、贷、勤、免等资助办法,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条件:(1)所有农村、县镇户籍的全日制中职阶段学生在前三年均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中职阶段的城市户籍学生按10%比例在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全日制中职阶段学生,在前两年按15%比例享受中职金政策。(2)根据在校期间品德表现和学业成绩,高考大专生、五年制大专生(均为后两年)按比例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另外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比例评定“国家金”(人均3000元/年);(3)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分三个等级,奖励三年制大专和五年制后二年优秀学生;(4)学校根据国家对贫困大学生贴息贷款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提供服务(高8000元/年);(5)学校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学生给予扶助,比例为在校生5%,扶助金额分别为每学年2000元、1500元、1000元。学校通过特困学生补助、校内外勤工岗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扶助。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